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
白狼河北音书断,丹凤城南秋夜长。
谁为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
卢家少妇 ¹ 郁金堂 ²,海燕⁴ 双金玳 (dài) 瑁(mào)⁵梁。
卢家年轻的主妇,居住在以郁金浸洒和泥涂壁的华美的屋宇之内,海燕飞来,成对成双地金息于华丽的屋梁之上。
独不见:乐府《杂曲歌辞》旧题。¹卢家少妇:泛指少妇。²郁金堂:以郁金涂抹的堂屋。郁金:一种姜科姜黄属植物,是一种香料。味极浓郁,可泡酒并能使酒染色。涂在墙上能使满屋芳香。堂,一作“香”。⁴海燕:又名越燕,燕的一种。因产于南方滨海地区(古百越之地),故名。⁵玳瑁:海生龟类,甲呈黄褐色相间花纹,古人用为装饰品。
九月寒砧 (zhēn)¹ 催木叶 ²,十年征戍忆辽阳⁴。
九月里,寒风过后,在急切的捣衣声中,树叶纷纷下落,丈夫远征辽阳已逾十载,令人思念。
¹寒砧:指捣衣声。砧,捣衣用的垫石。古代妇女缝制衣服前,先要将衣料捣过。为赶制寒衣妇女每于秋夜捣衣,故古诗常以捣衣声寄思妇念远之情。²木叶:树叶。⁴辽阳:辽河以北,泛指辽东地区。
白狼河 ¹ 北音 ² 书断,丹凤城 ³ 南秋夜长。
白狼河北的辽阳地区音信全部被阻断,幽居在长安城南的少妇感到秋日里的夜晚特别漫长。
¹白狼河:今辽宁省境内之大凌河。²音:一作“军”。³丹凤城:此指长安。相传秦穆公女儿弄玉吹箫,引来凤凰,故称咸阳为丹凤城。后以凤城称京城。唐时长安宫廷在城北,住宅在城南。
谁为含愁独不见,更教 (jiāo)¹ 明月照 ² 流黄 ³。
是谁使人满怀愁绪难见亲人,偏偏还让那月光空照帷帐。
¹更教:一作“使妾”。教:使。²照:一作“对”。³流黄:黄紫色相间的丝织品,此指帷帐,一说指衣裳。
这首七律,是借用了乐府古题“独不见”。郭茂倩《乐府诗集》解题云:“独不见,伤思而不得见也。”此诗的主人公是一位长安少妇,她所“思而不得见”的是征戍辽阳十年不归的丈夫。诗人以委婉缠绵的笔调,描述女主人公在寒砧处处、落叶萧萧的秋夜,身居华屋之中,心驰万里之外,辗转反侧,久不能寐的孤独愁苦情状。此诗对后来唐代律诗,尤其是边塞诗影响很大,历来评价甚高。姚鼐说它“高振唐音,远包古韵,此是神到之作,当取冠一朝矣。”
“卢家少妇郁金堂,海燕双金玳瑁梁。”卢家少妇,名莫愁,梁武帝萧衍诗中的人物,后来用作少妇的代称。郁金是一种香料,和泥涂壁能使室内芳香;玳瑁是一种海龟,龟甲极美观,可作装饰品。开头两句以重彩浓笔夸张地描绘女主人公闺房之美:四壁以郁金香和泥涂饰,顶梁也用玳瑁壳装点起来,无比芬芳,无比华丽。连海燕也飞到梁上来安金了。“双金”两字,暗用比兴。看到梁上海燕那相依相偎的柔情密意,这位“莫愁”女也许有所感触吧。此时,又听到窗外西风吹落叶的声音和频频传来的捣衣的砧杵之声。秋深了,天凉了,家家户户忙着准备御冬的寒衣,有征夫游子在外的人家,就更要格外加紧了。这进一步勾起少妇心中之愁。“寒砧催木叶”,造句十分奇警。分明是萧萧落叶催人捣衣而砧声不止,诗人却故意主宾倒置,以渲染砧声所引起的心理反响。事实上,正是寒砧声落叶声汇集起来在催动着闺中少妇的相思,促使她更觉内心的空虚寂寞,更觉不见所思的愁苦。夫婿远戍辽阳,一去就是十年,她的苦苦相忆,也已整整十年了。
颈联出句的“白狼河北”正应上联的辽阳。主人公想:十年了,夫婿音讯断绝,他现在处境怎样?命运是吉是凶?几时才能归来?还有无归来之日?一切一切,都在茫茫未卜之中,叫人连怀念都没有一个准着落。因此,这位长安城南的思妇,在这秋夜空闺之中,心境就不单是孤独、寂寥,也不只是思念、盼望,而且在担心,在忧虑,在惴惴不安,愈思愈愁,愈想愈怕,以至于不敢想象了。上联的“忆”字,在这里有了更深一层的表现。
寒砧声声,秋叶萧萧,叫卢家少妇无法入眠。更有那一轮恼人的明月,竟也来凑趣,透过窗纱把流黄帏帐照得明晃晃的炫人眼目,给人愁上添愁。前六句是诗人充满同情的描述,到这结尾两句则转为女主人公愁苦已极的独白,她不胜其愁而迁怒于明月了。诗句构思新巧,比之前人写望月怀远的意境大大开拓一步,从而增强了抒情色彩。
这首诗,人物心情与环境气氛密切结合。“海燕双金玳瑁梁”烘托“卢家少妇郁金堂”的孤独寂寞,寒砧木叶、城南秋夜,烘托“十年征戍忆辽阳”、“白狼河北音书断”的思念忧愁,尾联“含愁独不见”的情语借助“明月照流黄”的景物渲染,便显得余韵无穷。论手法,则有反面的映照(“海燕双金”),有正面的衬托(“木叶”、“秋夜长”),多方面多角度地抒写了女主人公“思而不得见”的愁肠。诗虽取材于闺阁生活,语言也未脱尽齐梁以来的浮艳习气,却显得境界广远,气势飞动,读起来给人一种“顺流直下”(《诗薮·内编》卷五)之感。
善属文,尤长七言之作。擢进士第。长安中,累迁通事舍人,预修《三教珠英》,转考功郎给事中。坐交张易之,流驩州。稍迁台州录事参军。神龙中,召见,拜起居郎,修文馆直学士,历中书舍人,太子少詹事。开元初卒。
”
沈佺期(约 656~约 714 或 715),唐代诗人。字云卿。相州内黄(今属河南)人。上元二年(675)进士及第。由协律郎累迁考功员外郎。曾因受贿入狱。出狱后复职,迁给事中。中宗即位,因谄附张易之,被流放驩州。神龙三年(707),召拜起居郎兼修文馆直学士,常侍宫中。后历中书舍人, 太子少詹事。沈佺期与宋之问齐名,并称“沈宋”。他们的近体诗格律谨严精密,史论以为是律诗体制定型的代表诗人。原有文集 10 卷,已散佚。明人辑有《沈佺期集》。沈佺期代表作:《独不见》他的《独不见》是一首较早出现的优秀七言律诗。高秉(左木右秉)在《唐诗品高序》中有评:沈宋之新声,苏(廷)张(说)之大手笔,此初唐之渐盛也。前人论沈宋,大抵薄其为人而又肯定他们在律诗中的地位。
这段文字就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对一世祖佺期公的盖棺定论。也正因为他是一个名气不太大而又不可缺失的文学史人物,文学史家只取其长而不理其冤,因而使“又皆诌事太平公主、张易之等贵佞”、“……薄其为人”的评价一直流传至今,果真如此吗?
文学史对佺期公“又皆诌事太平公主、张易之等贵佞”这一说法与史实并不相符。《通鉴纪事本末》中 670 年到 705 年李唐王朝内部所发生的一切政事和宫庭之议,犹其是在武后当政和太平公主参政的 30 多年中,史事、政事、帏事所涉所记之人愈千,但直接提到沈佺期之处很少,只间接说过他与宋之问同为上元进士,同作协律郎和考功员外郎,同是当时著名宫庭诗人。宋因太平公主事受牵连,流放途中诏斩。至于结交张易之事更是只字未提,“又皆诌事太平公主、张易之等贵佞”一说何年何月出自谁人之口,已无考证。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太平公主、张易之案在当时是铁案,如佺期公真参与其事,睿宗时是不会平反的,因为此二人也是睿宗李旦的死敌。
但沈佺期在公元 705 年被流放灌州却是事实。为什么被流放了呢?究竟是什么原因?这两问于史可以不究,于沈氏族人,犹其是佺期公的后人,不考证清楚终是遗憾。作为佺期公之第 49 代孙,为族计,从公诗中也能找出一些沉冤不白的依据来。既然是考证,总还要有证据才能说明问题吧。佺期公《被弹》一诗中首先就说“知人昔不易,举非贵易失。尔何按国章,无罪见呵叱。”这四句说得很明白,前两句是感叹语,大意是举人非贤,反受其诬。后两句是说他是被他曾经举荐的人弹劾和审讯的,而审讯他的人又不遵守当时法令,小人得势,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他。接下来是说“少以文作吏,手不曾开律。一旦法相持,荒忙意如漆。”意思是说初入官场时他是为皇帝做应制诗的,以专业为主,并不懂得官场上的尔虞我诈,无端获罪,不知所措。是一种遭到打击后的反思。造成佺期公真正获罪下狱流放的原因按文字考证和分析有三条。一是年轻、性耿、才高、宠久,遭人妒嫉。佺期公很年轻时就中了进士,入了官场,为人耿介,不讲究为官之道,爱说直话得罪人,又因武皇时期经常跟侍皇亲国戚左右做诗,锋芒毕露,遭人妒忌。“平生守直道,遂为众所嫉”就是很好的例证;这样的事在今天都是屡见不鲜的,何况是在封建社会正繁荣昌盛的时期呢。“盛时无大事,朝臣各猜肄”历史上是不足为怪的。二是在做给事中或尚书任上犯了“后官不反前官耻”的禁忌,树了对头。按佺期公诗中自述,他是一个性守安静,生活谨严的人,在做高官时不收门生,不结朋党,缺少做高官的底层基础,对前任做错的事不蛮不隐,该纠即纠,该翻就翻,有点一意孤行,“任直翻多毁,安身遂少徒”就是说的这些。有一点可以看出来的,他得宠时得罪的人太多了,以至于遭到弹劾后朝中没有一个人出来为他说话,大多数人落井下石,正于他在诗中所说的“万铄当众怒,千谤无片实。庶以白黑谗,显此泾渭质。
他可能犯了官场众厌。三是遭受了池鱼之殃,做了宫庭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值得一提的是,柬之政变、韦后干政、武则天卒这三件大事都是发生在神龙元年(705 年)的 1 月、2 月和 11 月,1 月以后时年已 82 岁的则天武后就被迫移居洛阳上阳宫,她在长安的一批亲信旧臣遭到了全面的洗劫,佺期公也在洗劫之列。韦氏干政后,大肆捕杀武周人物,大“罪”者、证据确凿者多遭诏斩,余者下狱愈千之众。佺期公之所以未遭诏斩,是中宗下了一道圣旨对武周大臣不能滥杀,“圣旨垂明德,冤囚岂滥诛”是也;再就是因为所诬之人尚无确证。
综上所述,一、二原因只是表面现象,正真下狱的原因是第三个,那就是他所跟随的主脑人物(武皇)退出了历史舞台,而且是被逼退出的,新的权贵是不会放过旧时人物,何况韦氏又是一个报服心很强的恶毒女人,中宗在贬房州的路上曾跟韦氏有过承诺,一旦掌权,任韦氏参政议政,佺期公是武皇时期的宠臣,武皇对韦氏一向看不起,她俩虽然是婆媳关系,但主要的还是政敌关系,韦氏能放过武皇时的宠臣佺期公吗?显然不能。有人弹劾他有此劫,无人弹劾,他仍难逃此劫。
与佺期公同时受到牵连的家人有两个年幼的儿子和两个哥哥、三个弟弟。他在狱中受尽了折磨,经常遭到狱卒用刑,狱中环境很差,臭虱横行,三天不能吃上一餐饭,两个月没有梳头。时值盛夏,又得了疟疾,差一点被折磨死了。但是因沉冤不白,意有不甘,洗冤雪耻的决心支撑着他挺过来了。公元 705 年秋,他从长安出发,经四川、湖南、云南辗转了一年的时间,才到达贬地灌州(今越南北部),他在流放之地生活了五年,公元 710 年接到平反通知从灌州北上,711 年到达长安就任新职,做了个闲官,他写的《回波辞》说得很清楚“回波尔时佺期,流向岭外生归。身名已蒙齿录,袍笏未复牙绯。”
翻开民国九年(1921 年)校点的《英山县志》附录补遗卷二建置类陵墓一节第 72 页中能找到这样一段文字“唐学士沈佺期墓,县北四十里株林,昔有祀田,今废。”第 59 页表坊一节中有“学士坊,为唐沈佺期立,在黄连冲。有联云:庐州管辖三千里,英麓排来第一家。久废。”
再从佺期公《被弹》一诗中可以找到“幼子双囹圄,老夫一念室”句,这说明佺期公当日下狱时两个年幼的儿子跟着下狱了,只有老伴幸免。但孩子后来为什么没有跟随去灌州流放地呢?在他的《移禁司刑》一诗中有这样两句:“埋剑谁当辨,偷金以自诬。”这是说他的案子移到了刑部后,他本人虽然没有人为他说话,一时出不了狱,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老伴背着他出面散尽家财,求人把他的两个孩子从狱中赎了出去,以免跟他一道流放边远蛮荒之地。“复此单栖鹤,衔雏愿远翔”(答魑魅代寄家人)一诗中说明佺期公内心是允许夫人带孩子远走高飞的。韩老太君带着两子一女秘密来英应该是在公元 705 年仲夏前后,从《沈氏家谱》中可以证实这两个孩子就是由韩老太君带着秘密来英的二世祖魁多与东美二公。大概在公元 710 年,佺期公平反后,经过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才到长安,这时魁多不到 15 岁、东美不到 10 岁,来英麓的韩太夫人做出决定,让家人带着东美到长安照料父亲,魁多和韩太夫人仍然留在英麓。到公元 713 年佺期公卒,东美公承袭了皇帝的封赏,成人后恩补为礼部员外郎(相当于外交部司长)之职。韩太夫人也被封为一品诰命夫人,钦赐“庐州管辖三千里,英麓排来第一家。”英邑沈氏宗族应为魁多公一支。东美公一支就是以后留居在陕西的沈氏一支。佺期公一族当时在京城也属名门之列,两个哥哥和三个弟弟都有官职,但论官品级最高最显贵就数他一人。他下狱后,其它五人同时受到了牵连,分别流放到鄂、皖、江浙一带,“降除沾二弟,离拆已三房”两个弟弟为他分别降了职,其它三房也分散到了各地。除此之外,跟随他流放灌州的还有一支宗亲,他在《答魑魅代寄家人》一诗中最后留下了这样四句:“戚属甘胡越,声名任秕糠。由来休愤命,命也信苍苍”,这说明跟他一路流放的族人不愿回中土,而且这批人在流放地对他照顾得不好,名声很坏,怕跟随全期公回来后遭到报复。佺期公揣测到了他们的心意,也就没强求带他们回来。“上京无薄产,故里绝穷庄”这诗是说佺期公回到长安后房屋家产都没有了,原籍相州的族人都纷纷避乱去了。
还有一说顺便作考,那就是韩太夫人是佺期公的续弦。与佺期公生有两子一女,佺期公下狱时东美公大概 3 岁左右,魁多公不到 8 岁,一女才 10 岁左右。说这话的证据在公诗《赦到不得归题江上石》中提到的“小儿应离褓,幼女未攀笄”以及《被弹》一诗“幼子双囹圄,老夫一念室”中可以证实,试想,佺期公下狱时已经 49 岁,而儿女多在 10 岁以内,这与古时婚制是不相符合的,最能解释的只能是续弦所生。另在《沈氏宗谱》记载中与汪氏族人的传说中可以证实佺期公诗中所提到的“小女”来英邑后嫁于汪氏,二世祖魁多公正是葬于汪氏所有的修舟畈,“小女”正是汪氏家族的一世妣,诗传、谱载、族传基本合拍。
来英邑沈氏一族在大别山周围已经繁衍生息了 1300 多年,先人墓葬共三处。葬于黄林冲株林山(现名龙形山)的一世祖佺期公冢按考证应该属衣冠冢,原冢在公元 1973 年农业学大寨开田改地时被毁, 墓中出土的一方砚台今被华中大学郑在赢收藏;一世妣韩太夫人墓现位于石头咀镇毛家坳扑地金钟山则,二冢沈氏族人均以修葺一新,清明、重阳祭祀不断。来英二世祖魁多公原冢在今孔家坊乡难作堰村修舟畈蛇行嘴,亦毁于学大寨时期。公元 2006 年 6 月经佺期公第 47 世孙名吉公倡议募银愈万,9 月修缮,重阳举行族祭。
他从政后到底做了哪些事也不太清楚。参照《中国通史》中记载的一些史事,结合全期公生卒年限,以及他在诗中所提到的一些只鳞片爪的记述,只能作个略考。佺期公唐显庆元年(656 年)出生于河南省相州府内黄县,上元元年(674 年)中进士,时年 18 岁,古代能 18 岁中进士,仕人中凤毛麟角,其前可入神童之列,其时可谓少年得志。这一年 12 月,武则天为笼络人心,巩固其政治地位,向唐高宗进奏了十二件事,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诏行十二条”,这“十二条”中的一条与佺期公有关,即提高才高位卑官吏。所以佺期公一入仕途就直接进入了唐王朝的最高权利集团的圈子里,他最开始的职务是协律郎(相当于今天中华诗词研究协会的研究员,)与侍制(相当于秘书),即无事时在南省(中书省,相当于国务院)从事文书工作或研究格律,皇帝出巡或有大型活动时跟随做一些应制诗文,以歌时世,他对律诗的规范可能也是在做协律郎时完成的。从他的诗作中可以查出,这类诗词他做了 30 多篇,词句华丽,格律精严,但没什么实际内容,比较空泛。大概在 30 岁左右晋升为考功员外郎(相当于 21 世纪教育部下属的招生办副主任),属五品或六品官之列。在唐朝五品以上的官员是由宰相提名,皇帝诏命。考功员外郎主要从事科举考试的一些事宜。唐朝科考一般是三年一举行,作为京官,非大比之年并不是很忙,公事之余他的主要工作仍然是侍从武皇,做诗应对。则天皇帝的五言诗做得很好,书法也很有名气,她的飞白为古今一绝,所以她对才人也格外看重,全期公也是她当时看重的俊才之一。佺期公与宋之问的五言诗在当时的宫庭应制诗人中是最上乘的。“南省推丹地,东曹拜琐闱”就是当时详细的描述。“惠移双管笔,恩降五时衣。出入宜真选,遭逢每滥飞”这四句说明了他当时所受到的恩遇以及因得宠而遭到同僚的妒忌与中伤。
“三春给事省,五载尚书郎”从这句中可以考证佺期公大概在公元 697 年前后,由考功郎晋升为给事中,然后做了尚书。给事中任上 3 年,尚书任上 5 年。给事中在唐时是很大的官,相当于 21 世纪的国务院秘书长,同三品。具体负责中书省的日常政务工作。尚书在唐时一般由正三品以上官员充任,位列九卿,完全可以用“显赫”形容。“宠迈乘轩鹤,荣过食稻凫。何功游画省,何德理黄枢”是在做尚书时享受的待遇和他自已发出的感慨;“案牍遗常礼,朋僚隔等威。上台行揖让,中禁动光辉”这此诗句恰如其分地描述了给事中这个官职在中书省的地位与威风。唐时像给事中这样一类实实在在的要职只能由皇帝信任的人或亲信担任。武皇当政时期,佺期公的仕途的确是一帆风顺的,一直活跃在最高权利集团周围,没有做过地方官。从他的诗中可以看出,他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任职,皇帝都很重视他,有活动他是必请之人。仕途上,他 40 岁以前做的是中等官吏,但很得宠,40 岁以后做的是高官,他受宠 30 多年,这在古代官场是少见的。
翻开民国九年(1921 年)校点的《英山县志》附录补遗卷二建置类陵墓一节第 72 页中能找到这样一段文字“唐学士沈佺期墓,县北四十里株林,昔有祀田,今废。”第 59 页表坊一节中有“学士坊,为唐沈佺期立,在黄连冲。有联云:庐州管辖三千里,英麓排来第一家。久废。”
再从佺期公《被弹》一诗中可以找到“幼子双囹圄,老夫一念室”句,这说明佺期公当日下狱时两个年幼的儿子跟着下狱了,只有老伴幸免。但孩子后来为什么没有跟随去灌州流放地呢?在他的《移禁司刑》一诗中有这样两句:“埋剑谁当辨,偷金以自诬。”这是说他的案子移到了刑部后,他本人虽然没有人为他说话,一时出不了狱,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老伴背着他出面散尽家财,求人把他的两个孩子从狱中赎了出去,以免跟他一道流放边远蛮荒之地。“复此单栖鹤,衔雏愿远翔”(答魑魅代寄家人)一诗中说明佺期公内心是允许夫人带孩子远走高飞的。韩老太君带着两子一女秘密来英应该是在公元 705 年仲夏前后,从《沈氏家谱》中可以证实这两个孩子就是由韩老太君带着秘密来英的二世祖魁多与东美二公。大概在公元 710 年,佺期公平反后,经过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才到长安,这时魁多不到 15 岁、东美不到 10 岁,来英麓的韩太夫人做出决定,让家人带着东美到长安照料父亲,魁多和韩太夫人仍然留在英麓。到公元 713 年佺期公卒,东美公承袭了皇帝的封赏,成人后恩补为礼部员外郎(相当于外交部司长)之职。韩太夫人也被封为一品诰命夫人,钦赐“庐州管辖三千里,英麓排来第一家。”英邑沈氏宗族应为魁多公一支。东美公一支就是以后留居在陕西的沈氏一支。佺期公一族当时在京城也属名门之列,两个哥哥和三个弟弟都有官职,但论官品级最高最显贵就数他一人。他下狱后,其它五人同时受到了牵连,分别流放到鄂、皖、江浙一带,“降除沾二弟,离拆已三房”两个弟弟为他分别降了职,其它三房也分散到了各地。除此之外,跟随他流放灌州的还有一支宗亲,他在《答魑魅代寄家人》一诗中最后留下了这样四句:“戚属甘胡越,声名任秕糠。由来休愤命,命也信苍苍”,这说明跟他一路流放的族人不愿回中土,而且这批人在流放地对他照顾得不好,名声很坏,怕跟随全期公回来后遭到报复。佺期公揣测到了他们的心意,也就没强求带他们回来。“上京无薄产,故里绝穷庄”这诗是说佺期公回到长安后房屋家产都没有了,原籍相州的族人都纷纷避乱去了。
还有一说顺便作考,那就是韩太夫人是佺期公的续弦。与佺期公生有两子一女,佺期公下狱时东美公大概 3 岁左右,魁多公不到 8 岁,一女才 10 岁左右。说这话的证据在公诗《赦到不得归题江上石》中提到的“小儿应离褓,幼女未攀笄”以及《被弹》一诗“幼子双囹圄,老夫一念室”中可以证实,试想,佺期公下狱时已经 49 岁,而儿女多在 10 岁以内,这与古时婚制是不相符合的,最能解释的只能是续弦所生。另在《沈氏宗谱》记载中与汪氏族人的传说中可以证实佺期公诗中所提到的“小女”来英邑后嫁于汪氏,二世祖魁多公正是葬于汪氏所有的修舟畈,“小女”正是汪氏家族的一世妣,诗传、谱载、族传基本合拍。
来英邑沈氏一族在大别山周围已经繁衍生息了 1300 多年,先人墓葬共三处。葬于黄林冲株林山(现名龙形山)的一世祖佺期公冢按考证应该属衣冠冢,原冢在公元 1973 年农业学大寨开田改地时被毁, 墓中出土的一方砚台今被华中大学郑在赢收藏;一世妣韩太夫人墓现位于石头咀镇徐套村扑地金钟山则,二冢沈氏族人均以修葺一新,清明、重阳祭祀不断。来英二世祖魁多公原冢在今孔家坊乡难作堰村修舟畈蛇行嘴,亦毁于学大寨时期。公元 2006 年 6 月经佺期公第 47 世孙名吉公倡议募银愈万,9 月修缮,重阳举行族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