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太守听事之东,有堂曰“直节”,朝请大夫徐君望圣之所作也。庭有八杉,长短巨细若一,直如引绳,高三寻,而后枝叶附之。岌然如揭太常之旗,如建承露之茎;凛然如公卿大夫高冠长剑立于王庭,有不可犯之色。堂始为军六曹吏所居,杉之阴,府史之所蹲伏,而簿书之所填委,莫知贵也。君见而怜之,作堂而以“直节”命焉。
夫物之生,未有不直者也。不幸而风雨挠之,岩石轧之,然后委曲随物,不能自保。虽竹箭之良,松柏之坚,皆不免于此。惟杉能遂其性,不扶而直,其生能傲冰雪,而死能利栋宇者与竹柏同,而以直过之。求之于人,盖所谓不待文王而兴者耶?
徐君温良泛爱,所居以循吏称,不为皦察之政,而行不失于直。观其所说,而其为人可得也。《诗》曰:“惟其有之,是以似之。”堂成,君以客饮于堂上。客醉而歌曰:“吾欲为曲,为曲必屈,曲可为乎?吾欲为直,为直必折,直可为乎?有如此杉,特立不倚,散柯布叶,安而不危乎?清风吹衣,飞雪满庭,颜色不变,君来燕嬉乎!封植灌溉,剪伐不至,杉不自知,而人是依乎!庐山之民,升堂见杉,怀思其人,其无已乎?”歌阕而罢。
元丰八年正月十四,眉山 苏辙 记。
南康 ¹ 太守听事 ² 之东,有堂曰“直节”,朝请大夫 ³ 徐君望圣之 ⁴ 所作也。庭有八杉,长短巨细若一,直如引绳 ⁵,高三寻⁶,而后枝叶附之。岌(jí) 然⁷如揭 ⁸ 太常之旗 ⁹,如建¹⁰ 承露之茎 (jīng)¹¹;凛(lǐn) 然¹²如公卿大夫高冠长剑立于王庭,有不可犯之色。堂始为军 ¹³ 六曹吏 ¹⁴ 所居,杉之阴,府史 ¹⁵ 之所蹲伏 ¹⁶,而簿书¹⁷ 之所填委¹⁸,莫知贵也¹⁹。君见而怜之,作堂而以“直节”命焉。
南康太守办公厅的东面,有一座厅堂叫“直节堂”,是朝请大夫徐望圣建造的。庭院里有八棵杉树,长短粗细一样,直得像墨线弹的一样,在二丈多高处开始长有枝叶。这些树高耸的样子就像高兴起的太常旗,就像乘露盘的长柄。那种凛然正气又像公卿大夫头戴高高的帽子、身佩长长的宝剑立在朝廷之上,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神色。这里起初是南康军的各部门官吏住的地方,杉树的树荫底下,是书记们蹲伏在一起办公的场所,簿册文书丢在焉面,没有人知道这儿有什么可贵之处。徐君见到这个地方,很是爱惜它,就改建成这座厅堂,而且命名为“直节”。
¹南康:郡名,郡治在今江西赣州。²听事:处理政务。³朝请大夫:阶官名。文职散官,从五品以上称朝请大夫。⁴徐君望圣之:徐君,名望字圣之。⁵直如引绳:像牵绳引线那样直。⁶寻:古长度单位,八尺为一寻。⁷岌然:高的样子。⁸揭:举。⁹太常之旗:古时天子所建之旗。¹⁰建:建造。¹¹承露之茎:托露盘的金茎。《汉书·郊祀志》载,汉武帝迷信神仙,于神明台上做承露盘,立铜仙人舒掌以接甘露,以为饮之可以延年。承露:指托盘承接甘露;金茎:指托盘的铜仙人高举之掌。¹²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¹³军:宋代行政区划名,与州、府、监同隶属于路。¹⁴曹吏:郡县的属官。文中指军的属官。¹⁵府史:府里的低级官员。¹⁶所蹲伏:意为活动的场所。¹⁷簿书:官署的文书之类。¹⁸填委:纷集、堆积。¹⁹莫知贵也:没有谁知道看重此处。
夫物之生,未有不直者也。不幸而风雨挠之,岩石轧之,然后委曲随物,不能自保。虽竹箭之良,松柏之坚,皆不免于此。惟杉能遂 ¹ 其性,不扶而直,其生能傲冰雪,而死能利栋宇者与竹柏同,而以直过之。求之于人,盖所谓不待文王而兴者 ² 耶?
树木刚生来时,没有不是直的。不幸经过风吹雨打而弯曲,或受到岩石的挤压,这样才随外物的影响而屈曲变弯,不能保全自己直的本性,即使像竹箭这样的优质、松柏这样的坚贞都免不了这样。只有杉树能顺着它的本性,不用人扶植就能长得很直。活着能傲对冰雪,死后能利用它做栋梁屋宇,都与竹、柏相同,但在躯干挺直这点上却又超过了竹、柏。如拿杉的这种品格要求于人的话,那么,这种人大概就是所谓“不等文王出现就会崛起”的豪杰之士吧!
¹遂:顺。²不待文王而兴者:不必要文王出世,也能自己奋发有为。文王:周文王;兴:奋起,奋发。
徐君温良泛 (fàn) 爱¹,所居以循吏 ² 称,不为皦 (jiǎo) 察之政 ³,而行不失于直。观其所说,而其为人可得也。《诗》曰:“惟其有之,是以似之⁴。”堂成,君以客饮于堂上。客醉而歌曰:“吾欲为曲,为曲必屈,曲可为乎?吾欲为直,为直必折,直可为乎?有如此杉,特立不倚⁵,散柯⁶ 布叶,安而不危乎?清风吹衣,飞雪满庭,颜色不变,君来燕嬉 ⁷ 乎!封植 ⁸ 灌溉,剪伐不至 ⁹,杉不自知,而人是依乎!庐山之民,升堂见杉,怀思其人,其无已乎?”歌阕(què)¹⁰ 而罢。
徐君性格温和善良,广施仁爱,在他任职的地方,他以奉公守法而受人称赞。他不施行严明苛刻的政令,但行为却保持正直。看看他所喜欢的,就可知道他的为人了。《诗经》说:“君子有才能,所以能继承前人的事业。”直节堂建成之后,徐君与客人在堂上宴饮,一位客人醉醺醺地唱着歌说:“我想做个品行不正的人,可是品行不正的人必然会卑躬屈膝,品行不正的人可以做吗?我想做个品行正直的人,做正直的人必然会受到挫折,品行正直的人可以做吗?正像这丛杉树,高高耸立而不偏倚,枝桠伸展,叶片散布,能安然而不危险吗?然而清风吹动衣襟,飞雪洒满庭院,杉树依然颜色不变,您来到树下休息游玩吧!壅土培植灌溉杉树,而不如剪削砍伐,杉树自己并不知道,而要依靠爱树的人呀!庐山一带的百姓,登上直节堂见到了杉树,就会怀念起像杉树一样品行正直的人,这种怀念大概是永远不会终止的吧!”一曲歌终,宴会也就散了。
¹温良泛爱:温和、善良,广泛地爱。泛:同“泛”。²循吏:奉职守法的官吏。³皦察之政:苛察之政,指过度的要求。⁴惟其有之,是以似之:先人有这样的德行,因此子孙能够继续下去。⁵特立不倚:有独立的见解和操守而不偏斜。⁶柯:树枝。⁷燕嬉:宴饮嬉游。⁸封植:栽培。⁹剪伐不至:不遭受砍伐。¹⁰阕:终,止。
元丰八年正月十四,眉山 苏辙 记。
元丰八年正月十四日,眉山苏辙记。
全文主旨在于赞美朝请大夫徐望圣温良泛爱,行为刚正耿直。文章写了直节堂的外边的八杉,叙写了曹府的小吏不明白它的珍贵。杉树能够不扶自直,慢慢揭示文章的主旨。直到最后引用《诗经》中的一句话“惟其有之,是以似之”来点破。文章写物见人,藏锋沉馨,意在言外。
文章紧扣“直节”两字,将堂、树、人紧密结合起来叙写,赞美了堂前之杉,赞扬了建堂之人,并由此抒写了作者的人生态度。文章第一部分叙写直节堂之建与其命名。作者将堂、杉、人紧密结合起来叙写,用比喻手法赞美了杉树的高大挺直,用对比手法,赞扬了爱赏杉树的徐君。第二部分承接上段对杉树的描写,赞美杉树刚直不屈的性格。作者运用对比手法突出杉树的美好品质。首先是将杉树与其他植物对比,指出物生而直,但在生长过程中,往往抵制不住外物的引诱与挤压,故“委曲随物”,虽竹箭松柏也不能免于此,只有杉树能保持它的挺直。然后是将杉树与竹柏对比,指出它们虽同能傲冰雪,同是死能利栋宇,但杉树在挺直方面要优过竹柏。虽写杉树,但最后还是归结到人。第三部分承接第一部分对徐君的叙写,赞扬徐君不为苛察之政,而“行不失于直”的品格。客人所唱之歌,既是对徐君处世态度的总结,也准确地表达了作者本人的人生态度。不可为曲,不可太直,应通达灵活而不失正直。就像杉树,特立不倚,但它所以安而不危,剪伐不至,是因为得到徐君的爱赏呵护。正因如此,将来庐山之人升堂见杉,将长久地怀念像徐君这样的人。
文章在艺术上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第一,构思精巧。文章紧扣“直节”二字展开,双线并行,既赞美了杉,又颂扬了人,以写杉为手段,以颂人为目的。第二,结构严密。文章第一部分写杉写人,还限于外部描写和间接描写,第二部分则写杉的品格,第三部分写人的品质,形成一个总叙分承的结构,表达十分严谨。第三,运用对比的表现手法。如将徐君与曹吏、府史对比,将杉树与竹柏对比,使人与物的优秀品质更加鲜明突出。
”
三苏游京
苏辙生于宋仁宗宝元二年二月二十日(1039 年 3 月 18 日),时其兄苏轼四岁,父苏洵三十一岁,游学四方。庆历八年(1048 年),苏洵因父丧居家,闭户读书,把自己以学识品行教授给苏轼与苏辙。
至和二年(1055 年),娶同里史瞿之女,苏辙时年十七岁,史氏十五岁。
嘉祐元年(1056 年)春,苏辙父子三人同游都城东京(今开封),经过成都时,拜访益州知州张方平。张方平以国士礼对待苏辙父子。
嘉祐二年(1057 年),苏辙、苏轼兄弟参加礼部会试,当时欧阳修知贡举,将苏轼、苏辙兄弟置于高等,苏辙名登五甲。苏辙中第后,创作《上枢密韩太尉书》给枢密使韩琦。四月,苏辙母亲程氏去世,苏辙父子回到蜀地。
嘉佑三年(1058 年)至嘉佑四年(1059 年)十月,苏辙随父苏洵在东京游历。十二月,苏辙全家至江陵,将舟中创作的诗赋一百篇整理为《南行集》。嘉佑五年(1060 年),苏辙随父从江陵回到东京,父子三人将途中所作的诗赋共七十三篇整理为《南行后集》,苏辙作有《南行后集引》。三月,天章阁待制杨畋奉命根据考绩迁调官职,授苏辙为河南府渑池县主簿。杨畋又举苏辙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苏辙与兄长苏轼在东京怀远驿读书,准备制科考试。
科举风波
嘉祐六年(1061 年)八月,苏辙参与殿试。当时仁宗已五十二岁,苏辙想他或许对政事感到疲倦,所以尽力讲政事得失,而对宫禁朝廷之事,议论尤为激切。策问试卷送上后,苏辙自认为一定被黜落。覆考官司马光将其置于第三等,初考官胡宿不同意。司马光与范镇商议后将其置于第四等,三司使蔡襄也力争。只有胡宿认为苏辙对仁宗不恭,坚持要求黜落他。仁宗说:“用直言来得人,而因直言抛弃他,天下人会怎么说我呢?”宰相不得已,把他列入下等。不久后,苏辙被任命为试秘书省校书郎、充商州军事推官。当时苏洵奉命修《礼书》,苏轼出任签书凤翔判官。苏辙要求在京城侍养父亲,获朝廷准许。
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 年),苏辙出任大名府推官,不久受命差管句大名府路安抚总管司机宜文字。
治平三年(1066 年)四月,苏洵在京师逝世,苏辙兄弟自汴河入淮,顺长江回蜀葬父。次年十月,葬父于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
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 年),服丧期结束后,苏辙兄弟一路东游前往京师,于次年抵达。
建议新法
熙宁二年(1069 年),苏辙上书论政事,即被神宗召见于延和殿。
当时,王安石为相,与陈升之管三司条例司,命苏辙入三司条例司。吕惠卿依附王安石,苏辙和他讨论时多有抵触。王安石拿《青苗书》让苏辙仔细议论,说:“有不便之处,就告诉我不必疑虑。”苏辙说:“把钱借给百姓,使出利息二分,本意是在救济百姓,不是求利。但出入之间,吏员趁机营私作奸,即使有法也不能禁止,钱到百姓手里,即使良民也不免乱花;到交还时,即使富民也不免超过期限。这样,就怕一定要鞭打催促,州县官的事不胜其烦了。唐代刘晏掌管国家财政,从没有借钱给百姓。有责怪他的人,刘晏说:‘让百姓侥幸得钱,不是国家之福;叫吏员靠法催督还债,对百姓不利。我虽然从不发放借贷,但四方的丰收和灾荒谷价的贵贱,从来能及时知道。有谷贱处就收购,有谷贵处就发售,所以四方没有太贵、太贱的弊病,岂用发贷款?’刘晏所说的,就是常平仓法。现在此法仍在而患在不整顿,你真能有意于百姓生计,就整顿实行,那刘晏的功绩可以立刻见效。”王安石说:“你的话有理,我当慢慢思考。”从此后一月之间都不谈青苗法。
被贬出京
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奏请发给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在陕西转运司私自实行青苗法,春天发放秋天收还,和王安石意见相合,青苗法便开始实行。王安石派人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朝廷内外知道这些人一定会迎合王安石心意添加事情,都不敢说。苏辙去见陈升之说:“从前嘉祐末年,派官去抚恤各路百姓,但他们各人都务求滋生事端,回来所奏的大多不可实行,被天下人耻笑。现在和此事有何不同?”他又写信给王安石,竭力陈说此事之不可行。王安石发怒,将加罪,陈升之劝阻,于熙宁二年(1069 年)八月被贬出外,任河南府留守推官。
熙宁三年(1070 年)二月,张方平任陈州知州,征召苏辙为陈州教授。
熙宁六年(1073 年)四月,文彦博以代理司徒兼侍中出判河阳军,征辟苏辙为学官。
熙宁八年(1075 年),改授齐州掌书记。
熙宁十年(1077 年),苏辙改任著作佐郎,又随南京留守张方平任签书应天府判官。当时苏轼也外任徐州知州,兄弟二人在澶濮之间相遇,一同前往徐州,留在徐州一百多天,创作了《逍遥堂会宿》等诗。
元丰二年(1079 年)八月,苏轼以作诗“谤讪朝廷”罪被捕入狱(乌台诗案),责授为黄州团练副使。苏辙上书请求以自己的官职为兄赎罪,不准,牵连被贬为监筠州(今江西高安市)盐酒税,五年不得升调。
元丰五年(1082 年),苏辙沿赣水至黄州,与其兄苏轼相聚,一道游览了黄州及其对江的武昌西山。于次年(1083 年)应张梦得邀请创作《黄州快哉亭记》。
元丰七年(1084 年)七月,量移为歙州绩溪县令。
返朝任职
元丰八年(1085 年),神宗驾崩,宋哲宗即位。五月,苏辙卧病,至秋痊愈。创作《病退》诗,有《病后白发》诗。八月,因旧党当政,苏辙以秘书省校书郎被召回。
元祐元年(1086 年),苏辙至京师,任右司谏。当时宣仁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吕公著,想废除新法,而支持新法的宰相蔡确、韩缜和枢密使章惇都被苏辙弹劾去职。吕惠卿开始时谄媚王安石,到和王安石势均力敌时,就排挤陷害王安石,比仇敌还狠,世人尤其恨他。到这时,他自知不免受责,请求提举宫观以逃避贬官流放。苏辙连上三疏把他的奸恶加以揭露,以散官安置建州。
司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想恢复差役法,不知差役法之害相当于免疫法。苏辙说:“自从废除差役法几乎二十年,官吏百姓都未习惯。何况役法关系众多事务,盘根错节十分复杂,实行得慢些,方能审慎详尽。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终,轻易地立即推行,恐怕实行之后,又产生各种弊端。现在州县的免役钱,照例有累积剩余,大约够用几年,暂且依旧雇役,到今年为止。催促监督有关官员审议差役法,趁今冬成为法令,来年再行差役法。要使既实行之后,不再有人议论,那就进退都有利了。”司马光又因王安石设《诗经》、《尚书新义》来考取天下士人,想改变科举,另立新的条例。苏辙说:“进士来年秋天考试,没有多少日子了,而议论不及时决定。诗赋虽然是小技,但要讲究声律,用的功夫不浅。至于治经书,诵读和讲解,尤其不是轻易的事。总之,来年都还不能实行。请求来年的考试,一切还照旧,惟有经书的释义兼取注疏及各家议论,或提出应举者自己的见解,不专用王安石的学说。并罢去对律令释义的考试,使应举的人知道有定论,一心一意做学问,以待选拔考试,然后慢慢地议论元祐五年以后科举的条例,也不算晚。”但司马光都不听。
同年八月,被任命为起居郎,苏辙上疏请辞,旋即权任中书舍人,不久后正式担任中书舍人。
起初,神宗因西夏内乱而派兵进攻,于是在熙河增设兰州,在延安增设安疆、米脂等五寨。元祐二年(1087 年),西夏派使者贺哲宗登位,使者返回,尚未出境,西夏又派使者入境。朝廷知道他们有请求兰州、五寨土地的意思,大臣讨论守或弃尚未决定。苏辙建议答应西夏所请,朝廷便允许还西夏五寨。
元祐四年(1089 年),权任吏部尚书。八月,奉命与刑部侍郎赵君锡出使辽国,任贺辽国生辰国信使。
拜相参政
元祐五年(1090 年)五月,苏辙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十二月,任龙图阁学士。
元祐六年(1091 年)二月,任中大夫、守尚书右丞。当时苏轼遭人排挤,乞求外任,苏辙也随兄连上四札,也乞外任,但未获准许。
元祐七年(1092 年)四月,朝廷命苏辙代理太尉、充任册皇后告期使。六月,任太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十一月,朝廷因郊祀天地而特加苏辙护军,进封开国伯,实封食邑二百户。
连遭贬谪
元祐八年(1093 年),哲宗亲政,新法派重新得势。
绍圣元年(1094 年),门下侍郎李清臣主持科考,出题批驳元祐政事。他上书反对哲宗恢复熙宁新法,被贬官,削去职名任汝州知州。过了几个月,元丰时诸臣都在朝廷任职,再贬苏辙为左朝议大夫、袁州知州。未到任,又于七月降为左朝议大夫、试少府监,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处分。苏辙治州有优异政绩,等到他被罢免离开,州里父老送别他的人都呜咽流涕,延绵数十里不断。八月,到真州时,作《阻风》诗。
绍圣四年(1097 年)二月,苏辙又被贬为化州别驾,安置雷州处分。此时,苏轼也被贬为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五月十一日,兄弟二人再次相遇于藤州,苏辙送苏轼赴海南。六月十一日诀别于海滨。
元符元年(1098 年),移到循州安置。元符二年(1099 年),作《龙川略志序》、《龙川别志序》、《春秋传后序》。
元符三年(1100 年),宋徽宗即位,苏辙移永州、岳州安置,不久受任为濠州团练副使,岳州居住。十一月,复职太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因有田产在颍川,便前往居住。
建中靖国元年(1101 年)七月,苏轼在常州(今属江苏)去世,临终前以不见苏辙为憾。苏辙得知后,在悲痛中为其撰祭文,不久又作《追和轼归去来词》,其后作《东坡先生墓志铭》。
崇宁元年(1102 年)五月,蔡京当国,党祸复起,苏轼等已去世的元祐党人,原追复官告并缴纳;苏辙等在世之人,并不与在京差遣。同年,削苏辙五官,降授朝议大夫。
崇宁二年(1103 年),为避祸,苏辙独迁汝南。十月,朝廷罢苏辙提举太平宫之职。住在许州,又复授太中大夫退休。
潜居颍滨
崇宁三年(1104 年)正月,苏辙在颍川定居,因感元祐时人所剩无几,于是筑室曰“遗老斋”,自号“颍滨遗老”,终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谢绝宾客,决口不谈时事,将所感皆寄托于诗中。
崇宁五年(1106 年)九月,撰成《颍滨遗老传》及《栾城后集序》。
大观元年(1107 年),著《论语拾遗》。
大观二年(1108 年),苏辙复任朝议大夫,迁任中大夫。
政和元年(1111 年),撰成《栾城第三集序》。
政和二年(1112 年)春,游颍昌西湖,泛赮水,并有诗作。九月,以太中大夫职致仕。十月三日(10 月 25 日),苏辙逝世,享年七十四岁。十一月,朝廷追复苏辙为端明殿学士,特赐宣奉大夫。原拟葬苏辙于眉州祖茔,但后来仍葬苏辙于郏县小峨眉山苏轼墓旁。
南宋绍兴(1131 年—1162 年)年间,因其子苏迟显贵,苏辙获赠太师,封魏国公;夫人史氏赠楚国太夫人。
淳熙(1174 年—1189 年)年间,追谥文定。
治学
苏辙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以儒学为主,最倾慕孟子而又遍观百家。他擅长政论和史论,在政论中纵谈天下大事,如《新论》(上)说“当今天下之事,治而不至于安,乱而不至于危,纪纲粗立而不举,无急变而有缓病”,分析当时政局,颇能一针见血。《上皇帝书》说“今世之患,莫急于无财”,亦切中肯綮。史论同父兄一样,针对时弊,古为今用。《六国论》评论齐、楚、燕、赵四国不能支援前方的韩、魏,团结抗秦,暗喻北宋王朝
前方受敌而后方安乐腐败的现实。《三国论》将刘备与刘邦相比,评论刘备“智短而勇不足”,又“不知因其所不足以求胜”,也有以古鉴今的寓意。
古文写作
在古文写作上也有自己的主张。在《上枢密韩太尉书》中说:“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认为“养气”既在于内心的修养,但更重要的是依靠广阔的生活阅历。因此赞扬司马迁“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与燕赵间豪俊交游,故其文疏荡,颇有奇气”。他的文章风格汪洋澹泊,也有秀杰深醇之气。例如《黄州快哉亭记》,融写景、叙事、抒情、议论于一炉,于汪洋澹泊之中贯注着不平之气,鲜明地体现了作者散文的这种风格。
苏辙的赋也写得相当出色。例如《墨竹赋》赞美画家文同的墨竹,把竹子的情态写得细致逼真,富于诗意。
苏辙写诗力图追步苏轼,今存诗作为数也不少,但较之苏轼,不论思想和才力都要显得逊色。早年诗大都写生活琐事,咏物写景,与苏轼唱和之作尤多。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晚年退居颍川后,对农民生活了解较多,写出了如《秋稼》等反映现实生活较为深刻的诗。抒写个人生活感受之作,艺术成就也超过早期,如《南斋竹》:“幽居一室少尘缘,妻子相看意自闲。行到南窗修竹下,恍然如见旧溪山。”意境闲澹,情趣悠远。苏辙于诗也自有主张。他的《诗病五事》以思想内容为衡量标准,对李白、白居易、韩愈、孟郊等都有讥评。如说李白“华而不实”,说“唐人工于为诗而陋于闻道”,这看法在宋代有一定代表性。
回河争论
元丰五年(1082 年)河归北流后,依然决溢不断。元祐元年(1086 年)九月,朝廷命“秘书监张问相度河北水事”,十一月张问“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分引水势入孙村口,以解北京向下水患”,回河东流之议复起。大臣文彦博、安焘、吕大防、王岩叟、王觌和都水王令图、王孝先、吴安持、李伟等,都力主回河东流;右相范纯仁和苏辙、曾肇、赵瞻、范百禄、王存、胡宗愈等则主张维持北流,反对回河。元祐三年六月皇帝下诏称:“黄河未复故道,终为河北之患。王孝先等所议,已尝兴役,不可中罢,宜接续工料,向去决要回复故道。三省、枢密院速与商议施行。”
苏辙面对回河加速之势,连上三疏,极力反对,大意谓:“议复故道,事之经岁,役兵二万,聚梢桩等物三十余万。方河朔灾伤困弊,而兴必不可成之功,吏民窃叹。”“今小吴决口, 入地已深,而孙村所开,丈尺有限,不独不能回河,亦必不能分水。况黄河之性,急则通流,缓则淤淀,既无东西皆急之势,安有两河并行之理?纵使两河并行,未免各立堤防,其费又倍矣。”在疏中他又针对北流致“御河湮灭失馈运之利”,“恩、冀以北,涨水为害,公私损耗”,“河徙无常,万一自契丹界入海,边防失备”等三说进行了反驳,极力主张停止回河之役。元祐四年正月,朝廷下诏停止回河及修减水河;七月,冀州南宫等五埽危急,都水监仍坚主东流或“二股分行,以纾下流之患”。
八月,苏辙再次上疏称:“夏秋之交,暑雨频并。河流暴涨出岸,由孙村东行,盖每岁常事。而李伟与河埽使臣因此张皇,以分水为名,欲发回河之议,都水监从而和之。河事一兴,求无不可,况大臣以其符合己说而乐闻乎?”“臣愿急命有司,徐观水势所向, 依累年涨水旧例,因其东溢,引入故道,以纾北京朝夕之忧。故道堤防坏决者,第略加修葺,免其决溢而已。至于开河、进约等事,一切毋得兴功,俟河势稍定然后议。”元祐五年二月、九月,苏辙又两次进言谏阻东流,并要求“罢吴安持、李伟都水监差遣,正其欺罔之罪”,甚至以“修河司若不罢,李伟若不去,河水终不得顺流,河朔生灵终不得安居”之辞相警告。但以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虽时停时作,至元祐七年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绍圣元年(1094 年),“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还故道”。
这次黄河回复东流,不过仅仅五年时间,至元符二年(1099 年), 黄河于内黄决口,东流断绝,主流又趋向北流,仍至乾宁军一带入海。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郑佑、李仲、李伟等被朝廷加罪,“投之远方”,结束了第三次回河的争论。
(引文见《宋史·河渠志》)
政治
苏辙在政治上反对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认为青苗法“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棰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王安石听后,亦颇觉有理。
宋哲宗初年”元祐更化“,苏辙在京师,多所论议。当时司马光变熙宁之法,废除雇役法,恢复差役法,苏辙极言不可。他的这类政治主张,与其兄苏轼基本相同。《宋史》称其“论事精确,修辞简严,未必劣于其兄。”
水利
在回河之争中,苏辙与右相范纯仁等主张维持北流,反对文彦博等回河东流之议复起。苏辙虽多次上疏反对,但以高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虽时停时作,至元祐七年(1092 年)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绍圣元年(1094 年),“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还故道”。
这次黄河回复东流,不过仅仅五年时间,至元符二年(1099 年),黄河于内黄决口,东流断绝,主流又趋向北流,仍至乾宁军一带入海。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郑佑、李仲、李伟等被朝廷加罪,结束了第三次回河的争论。
文学
政论与史论
苏辙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他在《历代论引》中说:“予少而力学,先君,予师也;亡兄子瞻,予师友也。父兄之学,皆以古今成败得失为议论之要。”他虽自称“其学出于孟子”,而实则“遍观乎百家”。在《历代论》中多论古今得失成败,又撰有《古史》,用意亦在于此。苏辙对于前辈学人,亦尊韩、欧,政治思想,亦近于欧。但韩、欧辟佛道,而苏辙不然。苏辙的文章,与父兄并称当代大家。与父兄相比,虽有所不及,但亦自有特点。他擅长政论和史论,在政论中纵谈天下大事,如《新论》三篇,纵谈天下大事,论断相当确切。《上皇帝书》说“今世之患,莫急于无财”,亦切中肯綮。史论同父兄一样,针对时弊,古为今用。
苏辙史论的代表作品是《历代论》,有些篇章是写得很有特点的。论汉光武、唐太宗,分析相当全面,和苏轼相比,特点确在于“稳”。《六国论》评论齐、楚、燕、赵四国不能支援前方的韩、魏,团结抗秦,暗喻北宋王朝前方受敌而后方安乐腐败的现实。《三国论》将刘备与刘邦相比,评论刘备“智短而勇不足”,又“不知因其所不足以求胜”,也有以古鉴今的寓意。
书信杂文
苏辙致力最勤的文章,在于政论和史论,史论之文,尤所尽心;但他写得更为自由随便的文章,还是书信杂文。例如十九岁时写的《上枢密韩太尉书》,说自己初到京师,“非有求于斗升之禄”,“偶然得之,非其所乐”;而所愿者,只是“一睹贤人之光耀,闻一言以自壮”。初生之犊,年少气豪,既不同于韩愈《上宰相书》那样卑躬屈节,也不像李白《上韩荆州书》那样纵横使气。当文人仕途广于唐代的宋代,这样的文章是有时代特点的。与此书相类者,还有《上昭文富丞相书》、《上曾参政书》,都是年少气豪之作。到了晚年,所为书札,出语虽有所收敛,但依旧洒脱自然,例如《答黄庭坚书》,其文墨颇似苏轼。二苏早年之文,气象虽不尽同,但晚年之作,以信札观之,都有平淡自然之语。二苏相比,苏辙之文,未可以一“衰”字尽之。苏辙的记叙杂文为人所称者,有《庐山栖贤寺新修僧堂记》、《武昌九曲亭记》、《黄州快哉亭记》等。其中《庐山栖贤寺新修僧堂记》以“造语奇特”见称。王士禛《香祖笔记》云:“颍滨《栖贤寺记》造语奇特,虽唐作者如刘梦得(刘禹锡)、柳子厚(柳宗元)妙于语言,亦不能过之。”并引其中“入栖贤谷”一段文字而后云:“予游庐山,至此,然后知其形容之妙,如丹青画图,后人不能及也。”苏辙之文,本来不是以“奇”见称的。《黄楼赋》“稍自振厉”,即被疑为苏轼所作,则此文之“造语奇特”,也就自然为人所称了。苏辙还有一篇《东轩记》,造语虽不甚奇,却是写得更加“如其为人”的文章。这篇“记”也是写得颇有特色。作“东轩”以为“宴休之所”,却不得一日“安于其中”,而日日忙于“坐市区鬻盐、沽酒、税豚鱼”,此情此景,是和历来文人雅士作轩亭以自适者大异其趣的。文章最后还说:希望有那么一天,“世或哀而怜之,使得归伏田里”,“然后追求颜氏之乐,怀思东轩,优游以忘其老”。宦情淡薄,文章亦自澹泊。这样的笔墨,也是“如其为人”的。
诗赋
苏辙写诗力图追步苏轼,今存诗作为数也不少,但较之苏轼,不论思想和才力都要显得逊色。早年诗大都写生活琐事,咏物写景,与苏轼唱和之作尤多。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早年的作品《次韵子瞻闻不赴商幕》三首,写得洒脱自然,颇见个性特点。
晚年退居颍川后,对农民生活了解较多,写出了如《秋稼》等反映现实生活较为深刻的诗。抒写个人生活感受之作,艺术成就也超过早期,如《南斋竹》:“幽居一室少尘缘,妻子相看意自闲。行到南窗修竹下,恍然如见旧溪山。”意境闲澹,情趣悠远。
又如晚年所作《游西湖》云:“闭门不出十年久,湖上重游一梦回。行过闾阎争问讯,忽逢鱼鸟亦惊猜。可怜举目非吾党,谁与开樽共一杯?归去无言掩屏卧,古人时向梦中来。”时值新党蔡京等人执政,元祐党人累遭迫害,苏辙筑室于许州,闭门不出,与早年之“闭门”遥相对应。从他一生的经历看来,始终皆以直言而不见容。故以“闭门”始,以“闭门”终。这样的作品,亦颇见性情。苏辙于诗也自有主张。他的《诗病五事》以思想内容为衡量标准,对李白、白居易、韩愈、孟郊等都有讥评。如说李白“华而不实”,说“唐人工于为诗而陋于闻道”,这看法在宋代有一定代表性。
《宋史》称其性情沉静简洁,写文章气势宏大而淡泊,和他的为人相似,不愿被人知道,而俊秀杰出之气终究不可掩饰,认为他的高超大致和苏轼相近。苏辙的赋也写得相当出色。例如《墨竹赋》赞美画家文同的墨竹,把竹子的情态写得细致逼真,富于诗意。
儒学
苏辙与父苏洵、兄苏轼创立了苏氏蜀学,他与苏轼同为苏氏蜀学的集大成者,它与荆公新学、二程洛学相对立,“三苏”博通经史,遍采六经百家之说,又吸取老庄道家学说和佛教思想,逐步形成“三教合一”的思想体系。是北宋中期儒、佛、道三教融合的时代潮流的产物,是当时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派别。
苏辙晚年曾著《苏黄门老子解》,朱熹称其书“合吾儒于老子,以为未足,又并释氏而弥缝之,可谓舛矣!”反映了蜀学派的思想特色。此派在文学上的建树最为卓著,但认为学术中最重要者并非文章辞赋,注重所谓“性命自得之际”。以文为“寓理之具”,认为“学文之端,急于明理,如知文而不务理,求文之工,世未尝有也。”
书法
苏辙不仅在诗文创作方面才华横溢,而且其书法也颇有造诣。其书法运笔结字与其兄苏轼颇为接近,书法潇洒自如,工整有序。
传世墨迹有《雪甚帖》、《雪诗帖》、《车马帖》、《晴寒帖》等。